[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4021X/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冷水镇 [ 发文字号 ] 冷水府发〔2024〕33号
[ 标 题 ] 冷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冷水镇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冷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冷水镇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冷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冷水镇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各相关科室,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县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发〔2024〕21号)文件要求,切实推进安全用电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用电管理能力,做好安全清单问题整改,确保全镇用电安全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飞线充电专项整治。现将《冷水镇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冷水镇人民政府

                                                  2024226


  (此件公开发布)


冷水镇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因飞线充电、电线电缆私拉乱设引发的火灾事故,全面提升村民小组(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组(居民小区)一策、因地制宜、属地为主、科室协同”的原则,通过源头建设、综合治理、长效管控、示范创建等举措,全面消除飞线充电、电线电缆私拉乱设等现象,实现火灾事故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围

主要针对村民小组(居民小区)飞线充电、电线电缆私拉乱设等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隐患。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成立镇“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未军  镇长

副组长:谭鸿林  镇人大主席

成  员:镇内设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冷水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设在镇应急办),负责全镇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四、职责分工

(一)镇应急办。牵头全镇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人员进行督查检查,督促镇各相关科室、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村民委员会落实属地责任、企业责任、安全责任。分析研究专项治理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整改措施,定期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整改。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引导居民文明停放、安全充电,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扑救工作,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依法调查和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劝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和入梯上楼行为,对不配合、不作为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红黑榜晾晒;有条件的已建住宅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

(二)镇应急办、各村民委员会。开展对村民小组(居民小区)的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予以劝导、责令改正;对村民小组(居民小区)电动摩托车整治安全停放秩序,维稳场镇安全。

(三)镇经发办。对危害用电安全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绝改正的,协调区供电公司配合相关执法部门采取断电措施;督促区供电公司对其负有安全责任的供用电设施定期检查、检修或试验,及时消除电力运行和电能质量隐患。

(四)镇派出所。组织派出所人员、民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对发现的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根据职责书面移交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对阻碍相关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查处。

五)镇规划建设环保办。对土地新出让的新建小区,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并纳入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应按相关规范和规划条件(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对已建小区,配合建设部门对集中充电场所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

(六)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村民委员会。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属地责任,全面摸排本辖区村民小组(居民小区)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电线电缆私拉乱设以及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发动镇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内以及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督促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楼栋管理单位,针对办公区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4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 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2月29日前)。镇各相关科室、各村民委员会根据制定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在各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张贴通告等形式,为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声势。



    2. 

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3月1日至3月20日)。镇各相关科室、各村民委员会全面发动镇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各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存在飞线充电、电线电缆私拉乱设等违规行为制定整改措施,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攻坚治理阶段(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6月15日)。镇各相关科室、各村民委员会根据“一组一策”治理方案开展攻坚治理,集中整治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飞线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智能充电设施。进一步规范集中充电电价政策,降低终端用户充电电费支出。

     4. 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镇各相关科室、各村民委员会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经验,开展典型示范小区创建,固化治理成果,将专项治理与日常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融合推进开展。同时,对前期治理完成的小区要开展“回头看”,常态化开展飞线充电巡查劝导,防止问题隐患反弹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各相关科室、各村民委员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成立的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强化属地责任。镇各相关科室、各村民委员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飞线充电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高标准完成整治。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及治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曝光。各相关科室、各村民委员会要深入村民小组(居民小区),面对面宣传飞线充电、电线电缆私拉乱设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相关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批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群众火灾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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